|
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姜先生 先生 (市场专员) |
|
电 话:023-63792267 |
|
手 机:18523061608 |
|
|
|
|
|
新华资金信托专注网络投资——新华信托重庆信托公司值得您信赖 |
1.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新华资金信托x1fe2c7n、新华集合信托、新华信托产品、新华信托官方网站等产品专业研发、生产的公司,拥有完整、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。
2.新华信托作为高品质、高价值、高品位、多层次的系列产品的缔造者,公司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迅猛发展,特别是新产品的开发与更新、产品质量的稳定、销售市场的完善等方面成绩尤为显著,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及美誉,在商务服务、金融服务、其他金融服务行业已逐步稳居于行业领先地位。产品详细说明:信托投资公司简介
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,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。它与银行信贷、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。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: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、代理资产保管、金融租赁、经济咨询、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,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、投资、和其他代理业务,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,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,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。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,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、财产,只能收取手续费,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。
业务范围
(一)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,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,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,进行管理、运用和处分;
(二)受托经营动产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,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、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、财产权,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,进行管理、运用和处分;
(三)受托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,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;
(四)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、购并及项目融资、公司理财、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;
(五)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、政策性银行债券、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;
(六)代理财产的管理、运用和处分;
(七)代保管业务;
(八)信用见证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;
(九)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;
(十)受托经营公益信托;
(十一)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业务分类
(一) 以某公司的股 票和债券为经营对象,通过证券买卖和股利、债息获取收益。
信托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