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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姜先生 先生 (市场专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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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23-637922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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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5230616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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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的重庆信托业务合作制造商,新华信托首屈一指 |
1.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市辖区、江北区,公司自1998-04-20开始一直致力于国际流行的信托投资公司、新华信托官方网站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。公司主营的产品主要有重庆信托业务合作、新华资金信托等等。产品质优价廉,远销欧、美、澳、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,在日本与欧美有很高的知名度。
2.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研发的重庆信托公司、重庆信托公司、重庆信托公司、重庆信托公司畅销消费者市场,在消费者当中享有崇高的地位。新华信托与多家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高端生产的信托投资公司,正品保证、价格合理、物超所值。重庆信托公司作为新华信托的核心业务,致力于成为行业的佼佼者。
延伸拓展
产品详情:信托投资公司的差异
信托投资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是在其营业范围、经营手段、功能作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着诸多的联系,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差异。从中国信托业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,信托投资公司与商业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渊源,在很多西方国家由于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,其信托业务大都涵盖在银行业之中,同时又严格区分,故在此以商业银行为例,与信托投资公司加以比较,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。
(一)经济关系不同。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、受托人、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,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。
(二)基本职能不同。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,侧重于理财,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。
(三)业务范围不同。信托业务是集“融资”与“融物”于一体,除信托存贷款外,还有许多其他业务,范围较广。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,主要是融通资金,范围较小。
(四)融资方式不同。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,起直接金融作用。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,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,转交给贷款人,起间接金融的作用。
(五)承担风险不同。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,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,一般由委托人承担。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、制度办理业务,自主经营,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。
(六)收益获取方式不同。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,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。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,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。
(七)收益对象不同。信托的经营收益归信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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